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充值”似乎成了消费市场上的标配。从健身房、理发店、水果店到培训机构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投入更多的花销,总会竭尽全力推销不同优惠力度的储值卡。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在预付费行业“老板跑路”现象也越来越多。一旦遇到不良商家关门“跑路”,消费者除了“心慌慌”之外,还能做些什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本期小编邀请了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王俊杰律师释疑解惑,以期为部分消费者提供帮助
对于这个问题,王俊杰的分析简明扼要:“一方面是经营不善,另一方面是恶意跑路。”
王俊杰表示,商务部早在2012年就发布了相关规定,其中《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修正)》明确规定,单用途预付卡归各级商务部门管理,发卡企业应在开展此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且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现实情况下,许多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增加客户黏性,策划活动,通过买赠、折扣等方式引导消费者预存储值,但在这期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签订服务合同,更别说去主管部门备案。一旦发生经营不善关门倒闭的情况,商家往往以双方未约定为由拒绝,从而出现在退费金额上的分歧。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作为预付费消费者,如果主张商家违约,就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但在实践中,预付费消费模式的存储金额一般只有在商家的信息系统内才能查询到,关于退款的数额消费者难以举证。
针对此情况,王俊杰提醒消费者,一旦遭遇商家倒闭的情况,如果退费金额较少,建议尽量与商家协商解决,并注意留存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信息。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协会求助解决。
在“跑路”的企业中,有时还会发现加盟企业的身影。所谓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商,让加盟商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王俊杰表示,如果加盟店关门,联系不到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企业股东的出资情况要求退款。如果股东没有实缴出资,也可以要求其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联系不上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与经营不善导致的倒闭一样,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可将企业列为被告,要求其偿还相关费用,如果满足相关条件,也可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一起列为被告。”
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后,对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可以进行罚款、司法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老赖”将面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行、养老金可直接划扣、限制高消费、网上冻结划扣财产、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及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等高管、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等限制ebet易博官网app下载。
但是,想做“老赖”!?法律不会允许也不会姑息,无论多久,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都会把你抓回来!以佛山不锈钢圈的“玖欣跑路”事件为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公司法人跑路、被抓、收押到判决下来,历时三年五个多月,最后被判无处徒刑且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诈骗金额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与经营不善相比,还有一种情况,从诞生之日开始,就是为了骗取消费者的预付款,预付款骗得差不多了就拍拍走人。这种行为跟传统意义上的经营失败不一样,它以诈骗为目的,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定义为合同诈骗。如果遭遇合同诈骗,消费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给予赔偿。
各种机构经营者,如果明知道自己经营不下去了,还要在“跑路”之前骗一笔钱。对不起,不单要把这个钱吐出来,还要迎来牢狱之灾。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俊杰提醒消费者,储值卡时,应提前了解清楚店面的经营情况,选择有实力的商家,办理会员卡的发票、纸质合同等原始证据都要留存好,履行合同期间,有往来的短信、微信等内容,都要留存。
消费者储值卡前,应提前了解清楚店面的经营情况,一定要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不是合法,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付款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预付模式,谨防商家的销售套路:一是打亲情牌。以“帮忙提高业绩”“保证效果”为名,反复忽悠消费者充值付费。二是打夸大牌。口头宣传“肆无忌惮”,实际无法提供与宣传内容相一致的证明,甚至无法提供发票凭证、交易明细等。三是打隐瞒牌。收费项目及价格不对外公示,同一项目不同店员报价不一,收费混乱、坐地起价等。
根据商务部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相关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消费者付款前,切勿冲动消费,要结合自身需求、经济能力、消费习惯等因素适度理性消费,避免付款后实际不使用造成的资源浪费、违约金承担等。
不建议消费者购买期限在3年以上的超长预付以及交易金额较大的预付类服务。超长预付时间跨度大,相关服务能否兑现受租赁场地租期、人力成本、人员流动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影响,消费者易遭遇退款难等问题。交易金额较大的预付类服务,消费者可通过同行业比价等方式进一步分辨商家收费的合理度及性价比,避免冲动消费造成财产损失。
一般来说,办卡消费都是口头承诺,这是非常危险的。如果金额过大,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在签字缴费之前,一定要查看清楚合同内容,对于含糊不清的条文要当面进行确认、补充,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签好的合同,要注意保管,日后维权时可以作为证据。
大部分消费者虽然保存了转账记录,但由于商家未提供交易明细、钱款滞留工作人员账户未转入商家账户等原因,消费者实际并不清楚剩余款项、消费记录等信息。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就陷入举证难、维权难的困境。消费者付款时注意不要将钱款转入工作人员或他人的个人账户;要注意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剩余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在有效期内及时消费,每次消费后都要向商家索要消费明细,并做好消费记录,对交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一旦遇到店面倒闭或者商家诚信缺失,不要惧怕,也不要感觉损失小就自认倒霉,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018年7月3日,李某花费2799元购买了某健身房的3年会员卡、4800元24节的私教课。同月,李某又在该健身房花费2500元购买了10节康复私教课程。2021年1月路过该健身房时发现门店已关门,退款未遂,李某将健身房诉至法院。
李某提交的《入会申请表》《收据》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证实其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双方存在健身服务合同关系,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某健身房在合同履行期内停业,不能为李某提供会员健身服务,故应退还李某自停业之日(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9月2日(有效期内停卡两个月)的会员服务费669元,因某健身房未向李某提供18节常规私教课和9节康复私教课的授课服务,故应当退还李某上述私教课时费5850元。
某宝公司是一家早教机构,加盟知名早教品牌“某宝贝”,对外挂牌也为“某宝贝”。2019年9月,李先生为儿子报名了该机构,并与其签订了《辅导合约书》,合同期限一年,共78课时,课时费10500元。2020年1月,某宝公司发布停业告示,请家长进行退费。李先生尚余50课时,价值6731元。此时某宝公司已无力退款。
李先生遂将某宝公司、某宝公司的唯一股东王先生和“某宝贝”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经查明,2016年3月,“某宝贝”公司与某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合作期限五年,“某宝贝”公司收取一次性加盟费30.9万元,每年固定收取管理费18000元及课程、教具更新等其他费用。某宝公司未在涉案门店标明加盟“身份”,亦未告知李先生其系加盟店ebet易博官网app下载。
因某宝公司停业,李先生要求解除合同,某宝公司理应退还剩余课程费,某宝公司的唯一股东王先生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某宝贝”公司和某宝公司未向李先生就经营主体独立性作出特别说明,同时,“某宝贝”公司确因特许经营获得了一定利益,故其应对李先生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各方面情况,酌情确定“某宝贝”公司对某宝公司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经调查,该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某某通过急速扩张收取前期学费预付维持自己的运营成本,但低价营销模式致使亏损严重。李某某在明知公司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仍安排销售课时人员低价销售课时,导致该培训机构资金链彻底断裂,各门店陆续停业,李某某自身债务近千万元。
2020年5月25日,浦东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截至起诉阶段,报案人共计1288人,未上课时价值1422万余元。
李某某明知自己无履约能力,仍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继续预售课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根本不具备归还能力。2021年1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6万元。ebet易博官网app下载ebet易博官网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