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下:参保人可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也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
(2)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APP重庆地方专区等渠道办理个人身份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公众号、支付宝、光大云缴费小程序、渝快办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答: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2元/人·年。一档人员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通过银行代扣,二档人员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从个人账户按月代扣代缴。
问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切换参保关系时的待遇等待期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吗?
答: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答:根据我市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中,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问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后中途转为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身份与单位重复缴费期间的医保费如何退费?是到哪边参保地办理?
答:根据我市医保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参保人员按年缴纳医保费后,转为随用人单位参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参保人可前往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退费办理。
答: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医保的,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目前,我市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渝快办APP或国家医保APP重庆地方专区等渠道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跨省转入或转出。
答: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成功后,个人账户余额将一并转移至转入地的医保个人账户。
答: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答:若是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与单位协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由单位经办人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也可自愿与单位终止医保关系,转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1)线上:首次参加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且办理了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渝快办APP、重庆医保APP或国家医保APP重庆地方专区等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目前,居民医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登记成功后,参保人可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APP等渠道在线)线下:可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户籍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答:参保人可通过“重庆税务”公众号—网上办税—居民社保—支付宝微信订单查询,也可前往参保地税务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答: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已进入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缴工作已移交税务部门,关于退费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参保地税务部门。
答: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大厅—缴费记录查询—居民缴费,也可前往参保地税务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1)线下:参保人可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也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
(2)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APP重庆地方专区等渠道办理个人身份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公众号、支付宝、光大云缴费小程序、渝快办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答: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2元/人·年。一档人员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通过银行代扣,二档人员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从个人账户按月代扣代缴。
问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切换参保关系时的待遇等待期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吗?
答: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ebet易博真人平台,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答:根据我市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中,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ebet易博真人平台。
问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后中途转为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身份与单位重复缴费期间的医保费如何退费?是到哪边参保地办理?
答:根据我市医保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参保人员按年缴纳医保费后,转为随用人单位参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参保人可前往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退费办理。
答: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医保的,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目前,我市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渝快办APP或国家医保APP重庆地方专区等渠道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跨省转入或转出。
答: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成功后,个人账户余额将一并转移至转入地的医保个人账户。
答: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答:若是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与单位协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由单位经办人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也可自愿与单位终止医保关系,转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1)线上:首次参加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且办理了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渝快办APP、重庆医保APP或国家医保APP重庆地方专区等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目前,居民医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登记成功后,参保人可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APP等渠道在线)线下:可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户籍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问如何查询居民医保缴费是否成功?答:参保人可通过“重庆税务”公众号—网上办税—居民社保—支付宝微信订单查询,也可前往参保地税务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问居民医保进入待遇享受期后能否退费及退费渠道是什么?答: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已进入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缴工作已移交税务部门,关于退费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参保地税务部门。
问市外户籍人员如何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答: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问如何查询居民医保的缴费记录?答: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大厅—缴费记录查询—居民缴费,也可前往参保地税务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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